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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2025年农业物联网试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情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做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做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做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做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谨慎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逐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别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注册登记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